川冶水工[2019] 50号
各单位、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大队党委会研究决定:
周洪兵同志任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工程大队地质矿产勘查院总工程师(副科级);
黎智同志任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工程大队岩上工程勘察院副院长(副科级);
胡正涛同志任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工程大队岩土工程勘察院副院长(副科级)。
以上人员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19年12月3日起算。
免去:
许远平同志兼任的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工程大队地质矿产勘查院总工程师职务。
特此通知。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工程大队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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